永泰縣教育局關于做好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推薦工作的通知
附件:
各校(園):
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推薦工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全國和省、市教育會議決策部署,深化教育改革,激發教育活力,造就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大力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根據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開展福州市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先表彰工作的通知》(榕委辦發明電〔2019〕30號)和縣領導指示精神,決定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對象及表彰名額
(一)教育工作先進集體
1.評選范圍: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含中職校)。
2.評選對象:評選范圍內的集體,曾獲得過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的集體不再參加評選福州市教育系統先進集體。
先進集體3個
3.表彰名額:福州市教育工作(含1所農村校及推薦參評市先進集體的中職校)。
(二)教育工作先進工作者
1.評選范圍: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含中職校)、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事業單位教職工。教育行政部門科級以上職務(含非領導職務)的領導干部不參加先進個人評選。
2.評選對象:2018年在崗在冊人員。
教育工作先進工作者6名
3.表彰名額:福州市(含1名校級領導和1名中職校先進個人,具體分配方案詳見附件1)。
二、評選條件
(一)教育工作先進集體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廉潔奉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規范管理,注重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素質提升,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開拓創新精神;堅持立德樹人,在人才培養、教學科研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顯著,在本地區乃至全市起到引領示范作用;近3年內本單位未發生違法違紀問題,或未發生重大負面社會影響的事件。同時參評學校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基礎教育學校]:堅持面向全體學生,認真實施素質教育,開齊開足規定課程,努力減輕學生負擔,扎實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具有良好校風、教風和學風,享有良好社會聲譽,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2.[中等職業學校]: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積極適應市場需求,勇于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具有表率作用。
(二)教育工作先進工作者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理想信念堅定,品德高尚,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充分展示新時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學校和社會的良好評價。同時,參評個人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重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敬業愛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在實施素質教育和培養人才方面成績突出;
2.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積極開展教育創新實踐,在教育教學改革、學科專業建設、課程與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等方面成績顯著;
3.在教育研究、科學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或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具有先進的管理理念,能自覺運用科學、民主的方法創造性開展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在學校管理、服務育人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5. 從事教育工作滿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為優秀等次,無違法違紀問題;近3年來,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或違背職業道德行為(如有償補課等)的,在評選工作中實行“一票否決”;
三、評選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嚴格執行審核公示制度
1、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公示期間推薦人選被提出異議的,推薦報送單位應認真進行調查,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2.擬推薦對象經所在單位、縣教育行政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推薦??h教育行政部門對推薦程序的規范性以及推薦對象的身份、簡歷、事跡情況進行審核,擇優擬定表彰對象,在縣教育局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并征求縣紀檢監察、綜治、衛健等部門意見后,確定表彰對象報縣委、縣政府審定。
(二)堅持評選條件、確保評選質量
1.
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實績作為衡量標準,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毋濫,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求事跡突出,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本單位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出現嚴重師德問題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不得推薦參評。
(三)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
嚴格評選條件,評選推薦堅持面向基層,重點傾斜長期堅持教育教學一線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特別是長期在條件艱苦的老少、邊地區從教的教師,以及長期擔任中小學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等德育工作者。承擔援藏、援疆、援寧和甘肅等支教任務的優秀教師,城鎮中小學教師積極參加農村學校交流輪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同時,統籌考慮不同層次、不同類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及其人員,重點關注鄉村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優秀人選,并應有民辦學校的代表。
(四)嚴肅評選工作紀律
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和個人,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相應名額,并不遞補或重報。對在評選表彰活動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評選注意事項1.名額分配中“校級領導”屬于差額推薦。
2.縣教育局將從各校推薦上報的對象中擇優6名(4名基層教師、1名校級領導 、1名中職校教師)送福州市參評。請各校(園)按照評選程序、條件,嚴格把關,及時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為做好評選表彰工作,縣教育局成立永泰縣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評先辦),設在縣教育工會,負責推薦評選的日常工作。
(二)為保證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校(園)務必在2019年4月26日前將推薦材料報縣教育工會(縣教育工會郵箱:ytjygh321@163.com ,電話:24872075)。相關材料報送要求詳見附件9。
附件:1.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
2.福州市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呈報匯總表
3.福州市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審批表
4.福州市教育工作先進工作者呈報匯總表
5.教育工作先進工作者審批表
6.福州市教育工作先進集體(個人)推薦審查表
7.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落實情況審核表
8.申報材料報送要求